当前位置:首页 > 搬家现场与搬家单实物不相符时应与现场与搬家工人协商

  前天晚上8点多时接了陈先生的一个搬家单,他是要从罗湖搬家到龙华三联墩贝新村,当时陈先生给我报的东西有:两台洗衣机,两个液晶电视,一套大沙发,两个床头柜,一个电脑台,纸箱和杂物包一共是六个,和他谈好的价格是六百二十元。他说他开好了放行条就给深圳搬家公司电话 ,昨天早上十点半时我给陈先生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的那个单已经派发出去了并留了司机的电话给他,告诉他收拾好了就给司机电话。工人到陈先生家后就按照搬家明细上开始搬,发现多了很多的物品,多了差不多二十包杂物,还有两个床垫、衣柜,工人要求陈先生加点工钱,陈先生说工人要求加的工钱他接受不了就打电话到深圳搬家公司了,其实像这种情况,深圳搬家公司一般会以搬家工人现场协商为主,工人是不会乱加价钱的,深圳搬家公司这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 的。以后像这种情况 搬家现场与搬家单实物不相符时应与现场与搬家工人协商